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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守公益 长空任鸟飞
时间:2023-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近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来到运河区海河西路鸟市开展爱鸟护鸟法治宣传活动,向社会发放《爱鸟护鸟倡议书》。期间,检察干警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在场群众和沿街商铺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发群众共鸣。“咱们老百姓也得将心比心,不能为了一己私欲囚禁鸟儿,得爱鸟、护鸟……”活动现场的群众王某感触很深。

本次活动参加者孙某,系运河区院办理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当事人。活动结束后,孙某表示:“我之前危害鸟儿的行为给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机会,让我用劳务代偿的方式弥补过错。我深刻意识到,喜欢鸟儿的方式是让它们在安全的环境中快乐生活,不能为了一己私欲逾越法律红线。”

随着大运河景观带建设有序开展,辖区内天空湛蓝、绿树葱葱,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了更多的鸟儿到此栖息,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也呈多发态势。有些群众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珍贵、濒危鸟类认识不足,实施了非法逮捕、收购、贩卖等行为,侵害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多样性,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2022年以来,运河区院共办理涉野生动物案件共计19件,并积极采用公开听证、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依法能动履职,形成以法治手段保护生态资源的强大合力。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生态环境的维持和修复具有显著作用。运河区院开展爱鸟、护鸟法治宣传活动,让普法走在前面,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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