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季度,河北省检察机关严格贯彻中央、省委、最高检关于“三个规定”各项工作指示精神,结合当前开展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努力抓好“三个规定”的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政策宣讲,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落实落细。
2021年第三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314件,其中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的重大事项875件,其他重大事项1439件。在记录报告的2314件中,省级院记录报告85件,占比3.7%;市级院记录报告282件,占比12.2%;基层院记录报告1947件,占比84.1%。
下一步,河北省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教育引导,加强督察检查,以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态度和实际行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维护司法公信力,推动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