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危险驾驶案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调解下,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谅解,犯罪嫌疑人当场交付赔偿金,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双方解开了积压已久的心结,消除了往日的成见。
这看似是一起普通的危险驾驶案,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卷宗时发现,被害人是一名高三学生,且事故发生在高考的前一个月,这起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头部受伤,对本人和家长都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需要心理安抚和合理的赔偿。犯罪嫌疑人也表示认罪悔罪,有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意愿。
承办人考虑到双方前期已经沟通过但未能就赔偿金达成一致的情况,在这次和解中重点侧重于“背对背”商谈,用“将心比心”方法,解开双方心结。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工作,仔细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含,告知其积极争取被害人的谅解也是为自己的未来争取机会。通过换位思考和对被害人的救治费用情况等说明,犯罪嫌疑人认同了赔偿金额。另一方面,与被害人父母和代理人多次沟通,倾听他们的心里话,了解这起事故对孩子高考带来的负面后果,劝解被害人家长宽心,结合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条件和医药费等损失,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情法兼顾,运河区检察院倾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运用刑事和解让案件双方当事人“心清”、“心安”,解开心结,促进社会和谐,这也是运河区检察院开展“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活动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