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为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再上一道保险
时间:2021-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再上一道保险 

                   --运河区检察院发出预防学生溺水事故检察建议及致家长、学生的一封信 

七月份,随着气温增高以及各类中小学校即将迎来暑假,学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运河区检察院提早谋划部署,针对暑期学生溺水事故高发状况,积极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守护儿童暑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第一时间向运河区教育体育局发出预防性检察建议,并面向辖区中小学校印发了关于如何预防溺水事故致家长、学生的一封信。

运河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办公室组织干警学习了《河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及预防溺水事故的相关文件精神,对运河区辖区各类中小学校地理位置进行研判,筛选出紧邻运河、坑塘及内河水系的学校作为重点提示对象,并结合教育行政部门职责作用,抓紧时间迅速形成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

7月1日下午,运河区检察院由专职检委何伟伟带领未检工作人员将检察建议直接送达运河区教育体育局,并与教育体育局安全法制工作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建议他们争取在各类学校放假之前将检察建议内容部署下去,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知识传达到重点学校的每一位同学,为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再上一道保险。
运河区教育体育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全区各类中小学校就检察建议内容进行了贯彻落实。
7月1日晚,辖区重点学校已将我院提出的预防溺水检察建议中提出的“六不”原则传达到每位学生及家长。

 

7月2日上午,运河区检察院未检工作人员分成两组,带着印好的预防溺水宣传材料同时深入到运河区水月寺小学、运河小学、回民小学、沧州市第十中学、第十一中学等重点中小学,发放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现场宣传预防溺水的相关知识,取得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工作报告
预决算公开
12309中国检察网
新浪微博
运河检察微博
运河检察微博
运河检察微信
运河检察微信
学习二十大 心得感悟我来谈|干警广泛学篇(一)
学习二十大 心得感悟我来谈|...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