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进校园
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发展
2020年6月12日,在新冠疫情过后的开学季,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刚,运河区教育体育局局长陈升翼,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树华,第二检察部主任何伟伟,到沧州市第十中学、第十一中学督导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确保学生安全开学复课。
张本刚检察长首先询问了学校在校学生情况,包括学生数量、生源及住宿情况。其次实地查看了校园环境、学生宿舍及校园安全档案。同时为各学校送两箱防疫物资,赠送我院干警录制的预防校园暴力的视频光盘。
为进一步督导落实情况,与学校校长及主要负责人进行座谈。张本刚检察长讲述了一号检察建议的案例及由来,听取校长对本校安全工作的介绍。针对学校安全工作,张本刚检察长提出:一是要时刻绷紧校园安全这根弦,学校是孩子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树立的关键时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至关重要。不能因为从未出现过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而放松警惕。二是关注盲点,关注细节。学校作为孩子人生教育中最重要的环节,校长要做到“事无巨细”,而不能“抓大放小”,重视每一个细节,尤其校园性侵事件,要关注的对象不仅仅只有女性, 教育宣传的对象也包括男性,不能给违法犯罪留下任何空间。三是要合力打造“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服务体系。学校积极优化内部硬件设施,完善安全教育和防范体制机制;检察机关要加强“以案释法”的宣传教育,法治副校长切实将责任落到实处,拓宽宣传形式,结合少年的特点,联合校园开展校园宣讲、拍摄动漫视频、检察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律宣传。让校园安全、法治观念深入学生内心。家庭作为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作为第一任老师,要切实提高重视,增强防范意识,积极配合社会及学校管理。高树华副检察长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学校的沟通,我院将针对学校需求制作“有针对性的”、“订单式”的检察产品。
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未检护航,用爱相伴。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