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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业务 促进队伍建设|90后检察官 用匠心守初心——记“河北省优秀公诉人”李贺佳
时间:2023-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李贺佳,女,汉族,1992年6月29日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现为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主办普通刑事和重大刑事案件。李贺佳同志恪守检察职业素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法学理论功底深厚、综合履职能力较强,充分展现出了一个青年检察官的浩然正气与使命担当。


恪尽职守为正义、敢为人先勇担当
工作上的李贺佳总是浑身干劲,充满朝气与活力,是一个典型的“工作狂”。她屡次承办大案要案,为将每一件案子都办成经得住检验的铁案,经常要加班加点审查案卷,从不叫苦叫累。2015年8月,李贺佳大学毕业就进入运河区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工作,现已8年时间,共参与办理刑事案件500余件,逐渐由一名青涩的毕业生成长为办案能手、业务骨干。李贺佳办理了多起涉黑恶犯罪、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绑架等恶性案件,还办理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黄、赌、毒案件,以及袭警罪、高空抛物罪等新罪名案件。李贺佳办理的一起公司职工盗窃对公账户120万元一案,因证据存疑,她在认真梳理了关键证据后,向侦查机关列明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积极引导公安取证,经过补充侦查,该案形成排他性证据链条,定罪和量刑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基于此案撰写的案例分析被《检察日报》四版头条发表。

由于刑检岗位的特殊性,检察官经常面对各种各样的考验,办理的案件关乎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和名誉,但李贺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准则。李贺佳经常说“刑法,国之重器,它不仅仅是惩罚犯罪,更重要的价值是保障人权”,基于此,她在对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时,少了一份斥责,多了一份教育,使其能够在罚当其罪之余还能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情;对待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属,少了一些习以为常,多了一些耐心宽慰,使其在身心俱伤后依然能够燃起生活的希望。李贺佳对待每一起案件,都宽严相济,体现着法律的温度。




持之以恒重质效 普法先行强赋能
李贺佳始终秉持以人为本、依法办案的原则,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日常工作之余,她善于发现所办案件中的典型性,抓住争议点、新闻点和宣传点,积极调研研究,以案释法,撰写多篇案例分析及理论研究文章,并向省、市院积极报送典型案例,其中有4篇在国家级期刊发表,5篇在河北法制报和河北检察内刊刊发,多篇在沧州日报发表,其理论功底深厚,于2021年10月成为沧州市法学会会员。

李贺佳还积极投身法律宣传工作,多次参加普法活动,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走上街头,为人民群众进行深入浅出的案例分析演讲,从最普通的群体入手,从最高发的犯罪案件着眼,进行法律宣传和犯罪预防,真正做到了“谁执法、谁普法”。




学无止境守初心 鼓足干劲创佳绩
李贺佳在竞争员额检察官时正值怀孕期间,为不给其他同事增加额外办案压力,忍着强烈的妊娠反应,阅卷、提审、开庭、学习、备考,一切都如往常,没耽误过一件案子,在生子后第七日,参加了员额检察官遴选考试,并以笔试第一名的成绩进入面试、遴选入额,成为沧州市最年轻的员额检察官。李贺佳还积极参加全市、全省的多项业务培训和竞赛,不断提高自身的办案水平,2016年荣获“沧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2018年在首届沧州市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和个人优秀论辩奖;2020年荣获“沧州市公诉业务能手”称号;2023年荣获“沧州市十佳公诉人”称号;2023年荣获“河北省优秀公诉人”称号;2023年被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嘉奖。




李贺佳走出校门便踏上检察岗位,成为一名公诉人,扎根基层,坚守在执法办案第一线。作为一名90后检察官,李贺佳用匠心守初心,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标党和人民的更高需求,在方寸公诉台上,以一名国家公诉人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真知和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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