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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兼顾各方权益暖人心 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送锦旗
时间:2020-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告人宫某某将一面印有“尽心尽责、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郝坤手中,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温情司法。  

201910月,宫某某与被害人因倒垃圾问题发生口角,引发互相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宫某某致被害人倒地后骨折,经法医鉴定右锁骨骨折为轻伤二级,右胫骨平台骨折为轻伤一级。

承办检察官郝坤在审查案件中发现,被害人为60岁左右男性,而宫某某为身材瘦小的女性,被告人与被害人无论从体型还是力量上都有较大差距,被害人摔倒在地而导致两处轻伤且一处为轻伤一级的严重后果,是否存在骨质疏松特殊体质等其他原因。为了排除合理怀疑,郝坤对证据开展了认真仔细的复核工作,并专门前往法医鉴定中心,向骨科专家咨询求证,专家对鉴定所依据的诊断证明、X光片等进行检查,确定被害人骨折不属于自发性骨折,确系被告人外力伤害行为所致。 

检察官郝坤坚持人文办案、温情司法,在讯问宫某某时主动将自己的合理怀疑及专家意见详细告知宫某某,确系因其推搡行为导致被害人倒地后两处骨折轻伤的后果。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宫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悔罪,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鉴于宫某某主观恶性不大,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承办检察官遂依法向法院提出了缓刑的量刑建议。目前,该案已起诉至运河区人民法院。 

案件办结后,宫某某特地送来锦旗,对检察官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充分考虑案件当事人双方,尤其是被告人一方的合法利益而尽职尽责、主动作为的办案态度表示感谢,作为一名外地人,充分感受到了检察官温情办案、公正司法的温暖,今后一定要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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